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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先生在《朝花夕拾·小引》中,提到書名的緣起時說:“帶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夠”,這是舊事重提。他繼續寫道:“我有一時,曾經屢次憶起兒時所吃的蔬果:菱角、羅漢豆、茭白、香瓜……后來,我在久別之后嘗到了,也不過如此;惟獨在記憶上,還有舊來的意味留存。他們也許要哄騙我一生,使我時時反顧。”對朝花的頻頻反顧,大概是想要拾起吧,雖然知道這是一種只留存于記憶中的哄騙,但誰又愿意輕易放棄呢。
《朝花夕拾》中的十余篇文章,歷時九個多月寫成,寫于多個地方:北京寓所的東壁下,流寓中的醫院和木匠房,廈門大學圖書館的樓上。那些不同的地方,也是先生所處的不同處境,在廈門大學時,先生也說自己“已經是被學者們擠出集團之后了”。經歷的波折,讓那些往事難于追憶,時過境遷之后,朝花又豈可重拾。
一直喜歡讀魯迅先生的文章,這么多年來,從未間斷過,每年都要重讀全集中的一部分,常讀常新。曾經閱讀的經歷,像新鮮的蔬果與花朵,是鮮美馨香的;再讀時,舊時的感覺還在,卻又添了新的認知,不同的感受疊加,難忘舊情,又不舍新意。有時,我倒希望自己的愛好簡單一些,閱讀的體驗也簡單一些。喜歡的書,為什么要一讀再讀呢;而讀過之后再細思,又會徒增一些難以舍棄和忘卻的東西,只留存舊時的意味和最初品嘗蔬果時的鮮美,不好嗎?要知道,帶露的朝花,是不堪重拾的。
有一段時間,我很喜歡“朝花夕拾”這幾個字,不只是單單從字面上的喜歡,我覺得早上掉落的花,只要你愿意,到了傍晚時是可以拾起的;曾經的往事,只要我們時時想起,依然會是舊時意味。
漸漸地我才發現,朝花夕拾,只是一個美好的想法和愿望,并不是我們所想象的樣子。陽臺上的多肉植物,早上開的花,到了傍晚就枯萎了;茶花早上還在枝頭,傍晚時就整朵地落在了地上;早上開的白蘭花,如象牙雕琢而成,傍晚時便枯萎,現出紫褐色;夏天的木槿,朝開夕落,朝花,并不一定會給我們夕拾的機會。如此,就有些讓人感傷了。
往事,一樣難以重提,舊時的意味,也只是在舊時。讀書時,非常喜歡黃山燒餅,蟹殼黃的外皮酥香脆,梅干菜燒肉的餡,咸香、微辣、油滋滋的。溫熱的黃山燒餅,一口咬下去,挑逗味蕾的滋味,讓人不敢忘懷。后來,只要遇上黃山燒餅,都要買來嘗嘗,再也沒有品出舊時的味道了。朝花,真的難以夕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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