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去了黃山焦村鎮湯家莊村。山高水長,溪流轟響,林木蔥郁,云霧纏繞。黃山腳下這個美麗的村莊,真的如同世外桃源一般,芳草鮮美,明月松間。在湯家村居住的日子,可謂心曠神怡,但不知怎的,心里總有一絲揮之不去的隱憂。在這里,除了感受山水的美好,另外一個強烈的感受則是沉寂。村里的青壯都離開村莊去尋找自己的未來了,留下來的,大都是閑居的老人和舊宅。方圓幾十公里的地方,無論早晚,幾乎都見不到什么人。
從黃山回來后,讀到了吳昌來著作的《鄉村記憶》。吳昌來筆下的鄉村,與湯家莊村形成鮮明的對照。村落田頭,車水馬龍;前庭后院,歡聲笑語。1970至1980年代的江淮農村,生機勃勃,煙火氣息撲面而來;鄉音鄉風,禮數俚俗,令人緬懷。
《鄉村記憶》共有五個篇章。“鄉情舊事”和“梨花灣”,是《鄉村記憶》中的兩個主要篇章。這兩個篇章,又以寫人物為主。無論是隔壁二嬸還是老舅和老舅媽,無論是李瓦匠還是駝老爺和他的女兒,“那些熟悉而又親切的面孔,那些雖然艱難卻又讓人回味無盡的過往”,都是在作者心頭縈繞多時、揮之不去的“鄉村記憶”,作者“每當提筆的時候,那些積存的思緒,就像早已蓄滿的水,洶涌而出”。只要寫到家鄉,作者就“情難自已,情難忘懷”。
作者筆下的這些人,正是鄉村原始的溫度。“這些人,是文章的主角,也是家鄉歷史的主角。”正是這些人,成為了作者在“暗夜行走途中的一盞盞燈火”,給了作者溫暖,也讓作者有了前行的勇氣。
一個村落,無論多么美麗,沒有了鄉村中的這些人,也就沒有了生氣。或許因此,或許因為作者對故鄉愛得深切,作者才會這樣表達:靜寂的村莊讓我驚慌。再過若干年,那些遙遠的記憶,最終都會成為模糊的夢。
“梨花灣”,是閃耀在《鄉村記憶》中的美麗名字。事實上,這并不是一個真實的地名,它真實的地名叫作南埂。“但在我的心里,早就給村莊起了一個名字,它的名字叫梨花灣”。作者筆下的文字之所以如此優美,是因為故鄉在作者的心中無比優美。故鄉地地道道的泥土原色,故鄉人的淳樸與厚道,正是《鄉村記憶》的原色和內涵。
用小說的筆法寫散文,是書中人物鮮活的重要因素。這樣的寫法,讓作者的散文有了許多類似小說的元素。文章中有人物,敘事中有情節,加之段落中的場景以及作者獨特的語言,讓《鄉村記憶》中的許多文章都引人入勝,非常好讀。喜愛一個地方,懷念一個地方,實際上是喜愛和懷念那個地方的人。《故鄉記憶》中的人物,“雖然有的早已仙去,但他們的音容笑貌,他們的一句話、一舉手、一抬足,都那么清晰地浮現在我的眼前。仿佛一伸手,就能感知他們的體溫。”作者的文章具 體生動,沒有一點虛無縹緲之感,甚至具有一定的骨感,這都與作者使用小說的筆法去寫散文有一定的關系。
作者認為,“生活中,總有很多人品上乘的人,這些人,恰巧都讓我遇上了。”事實上, 這是作者心地的善良。他隱去了“那些酸澀, 甚至是我們心里最難以揭開的傷疤”——作 者曾經打過小工,賣過服裝,做過小包工頭。 他經歷過的苦難艱辛一定不比任何人少。但 他卻堅持認為:“我曬到的陽光不多,雨露也常和我擦肩而過。經常掃過的北風,雖然并不能讓我色彩艷麗,倒也錘煉了我、摔打了 我。”“那些記憶,它們雖然苦,但苦得有滋有味。”作者從艱苦中提煉出生活之美,讓自己的文字變得更加干凈、純粹,如同月光瀉地。 作者不屈的性格和不凡的格局,使他的文字遠離矯情,這是非常可貴的。
在“夢里家人”和“童趣少年”兩個篇章中的文章,大都是清晰地留在作者的心里、“留在那個最隱蔽的位置”,總是“在夢中一再重現”的內容,蘊藏著作者極其深厚的情感。作者寫善良的母親,寫十七歲病逝的二姐,樸實的文筆,令人感動。文章中濃郁的生活氣息和凸顯鄉風民俗的細節,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除了那些用小說的筆法寫的散文,作者還寫了一些一般意義上的散文。這類散文,作者寫得儉樸、厚重。書中的最后一個篇章,叫“遠山孤立”。說是一個篇章,實際上只有一篇文章:《永遠的白石山》。這篇散文,確有“遠山孤立”的意思,不僅文思跌宕,大開大合,而且前后照應,左右逢源。作者寫得得心應手。作者回到故鄉時,“對每一扇關著的大門,都投去深情的一瞥”。故鄉那些飄飄忽忽、若隱若現、像一縷煙云的往事,不只一次讓作者“努力踮腳抬頭,去辨認遠處的家鄉”。
辨認遠處的家鄉,其實是辨認自己的初心。鄉村是我們童年的記憶,是我們文化的根基。假如失去了鄉村,我們便會飄忽不定,迷失歸途。近年來,在信息網絡、交通體系不斷改善的影響下,外部文化對農村的滲透速度加快,延續幾千年的鄉土文化,在不斷被邊緣化。這實在是令人擔憂的。
《鄉村記憶》在呼喚鄉土文化的回歸。《鄉村記憶》對鄉土文化的向往,也是我們的向往。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故鄉情結。從這個意義上說,假如自己是一只風箏,故鄉就是這只風箏的牽手。故鄉在,我們就可以放心地前行,無論我們走到哪里,心里都是篤篤定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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