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工亡 媽媽將冷凍胚胎移植體內 孩子領撫恤金遭拒 法院:屬于遺腹子
夫妻婚后因不孕不育在某醫院接受囊胚培養術,胚胎培育成功,但因醫學上評估其母親身體狀況尚不宜植入,父母選擇冷凍胚胎。就在胚胎冷凍期間,2019年12月12日,丈夫工傷死亡,后妻子將冷凍胚胎繼續移植體內,并于2021年1月17日產下小強。小強出生后,母親代他向某社保中心申領供養親屬撫恤金,但是某社保中心認為小強父親在工亡時,“小強”為體外受精胚胎形態,不屬于遺腹子,對此申請不予受理。小強母親并不贊同,起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小強在其父工亡時處于體外胚胎狀態,但這一狀態是其父生前與其母親通過合法醫療行為共同選擇的生育方式所決定,其受精、胚胎發育等階段也已在其父生前完成,只是尚未實施移植手術。法院確認小強遺腹子的身份,同時判決某市社保中心支付小強 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的供養親屬撫恤金人民幣 60152.76 元,并自2025年4月起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至其18周歲時止。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