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1.34億余元 彭國甫一審被判死緩
2025年5月27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彭國甫受賄案,對被告人彭國甫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追繳在案的彭國甫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23年期間,被告人彭國甫利用擔任湘潭大學黨委書記、湖南省懷化市委書記、湖南省政協副主席、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34億余元。
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彭國甫的行為構成受賄罪。
來源: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