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封口費”案宣判:34項罪名成立 不予懲罰
當地時間1月10日,美國紐約州高等法院法官就當選總統特朗普“封口費”案進行判決,裁定特朗普在此案中34項罪名成立,但鑒于其處于總統權力過渡程序的重要階段,無條件釋放,不予任何懲罰。“無條件釋放”意味著特朗普將留有定罪記錄,但無需受到監禁、罰金或緩刑處罰。也就是說,10天后,也就是1月20日,特朗普將“正式以重罪犯身份重返白宮”。特朗普當天以視頻方式出席宣判聽證會,并堅稱自己無辜,沒有做任何錯事。曼哈頓地區檢方在聽證會上建議法官作出無條件釋放判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特朗普在宣判后可以啟動上訴程序。特朗普隨后在社交媒體上宣布,將會就這一判決提起上訴。來源: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