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婚假新規:從3天延長至13天 可與單位協商分段休 領證未滿1年新人也享受13天婚假
9月27日,《浙江省婚假規定》經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職工,享受13天婚假。《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也就是說,未來浙江人的婚假天數,將從現在的3天增加到13天,整整增加了10天。
剛剛領證的新人也不用懊惱沒趕上這波福利。根據《規定》,職工在本規定施行之日前登記結婚未滿一年,未休婚假的,按照本規定執行;已休婚假的,可以按照本規定補足婚假。
在休假方式上,職工經與用人單位協商,可選擇一次性休完或分段休假,為新人和用人單位都提供了更靈活的安排空間。(來源: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