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案回顧 勞榮枝的“罪與罰”:正義審判(第三集)
2020年12月21日,勞榮枝案在南昌中院一審開庭。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趕赴到南昌,對該案審理進行了全程旁聽。檢察機關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起訴勞榮枝。案件經過15個多小時的審理,至12月22日17時36分法庭宣布休庭,另行擇期宣判。一晃數月,2021年9月9日,終于迎來一審宣判時刻。南昌中院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罪并罰,判處勞榮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以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決勞榮枝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朱大紅及子女經濟損失共計48065.5元。勞榮枝被指控的三項罪名與法子英的罪名相同,只是順序有所不同;他們的每一項罪名都被判處死刑,數罪并罰,判處死刑。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視頻編輯 殷子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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