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交110萬“優惠購房款” ,開發商稱未收到! 合肥警方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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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6日,高先生向新安晚報反映稱,2017-2018年間在浙江佳源安徽房地產公司銷售人員王女士處購買了3間商鋪,雙方約定高先生繳納現金110萬元的“優惠購房款”,便可在最終付款時享受220萬元的房價優惠。但當高先生收到交付房屋通知時,才發現此優惠并不存在。高先生稱更不可思議的是,開發商還稱并未收到110萬的“優惠購房款”。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見習記者 劉暢 記者 許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