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蚌埠消息 “真的沒有想到,拖欠了七八年的工資,這么快就能發到手感謝懷遠法院和破產管理人!”不久前,懷遠縣某綠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職工夏永剛等7人在收到被拖欠八年之久的116萬余元工資時,向懷遠縣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彭文雪和破產管理人感激地說。
2023年3月,懷遠縣法院受理懷遠縣某綠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件,指定安徽某河律師事務所擔任懷遠縣某綠公司管理人。經過調查核查,懷遠某綠公司的資產主要包括土地、廠房、機器設備三大類,其中土地的使用性質為環衛設施用地,廠房未取得產權證且不符合辦證條件,機器設備不具有生產使用價值,拖欠7名職工工資116萬余元,拖欠時間最長的達八年之久,導致職工家庭生活困難。
根據調查了解的情況,懷遠法院合議庭與管理人分析認為:某綠公司的土地因使用性質為環衛設施用地,短時間內不會有投資人購買某綠公司的土地,加之地面的廠房難以取得產權登記、設備不具有生產使用價值、拖欠職工工資數年之久,已經造成了職工家庭生活的嚴重困難等事實,合議庭和管理人確定了分類分批處置破產財產和進行破產分配的思路:將某綠公司的土地和廠房作為一個資產包進行拍賣,將科綠公司的設備作為一個資產包進行拍賣,在設備拍賣成交之后所得價款先行用于清償職工債權,在土地和廠房處置之后再對其他債權進行分配。
案件辦理思路確定后,懷遠法院合議庭和案件管理人通過多種方式推薦和引薦線下買家參加網絡競拍,某綠公司的生產設備以評估價的90%一拍成交,共計變現248萬余元。在設備變價款到賬之后,按照破產案件簡易程序的規定,制作了《破產財產分配告知書》,就職工債權首批分配的具體情況再次向全體債權人進行了書面告知,全體債權人均未提出異議。2023年底,管理人將七名職工被拖欠八年之久的116萬余元工資進行了全額清償,案件的辦理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有效地保障了職工的權益。
近年來,懷遠法院堅持“繁案精審、分類重整”的原則,針對涉及大量職工分流存在涉眾涉穩隱患、債權構成復雜爭議較大、財產處置存在重大困難或者企業基本面良好有重整可能的破產案件,因企施策精準選擇適用重整、和解、清算程序,通過司法化解企業債務風險,推動“破”中求“立”、“破”中求“進”,做到破產審判精準有力,將低效無效資產進行變現處置,實現夕陽企業“騰籠換鳥”,與市場資源的優化再配置,最大限度維護債權人及職工權益。(劉流 常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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