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蚌埠消息 為更加快捷、高效地化解矛盾糾紛,減輕當事人訴累,近日,懷遠縣人民法院依法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通過訴前調解,成功化解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這是該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用實際行動踐行繁簡分流機制,積極運用小額訴訟程序化解糾紛的一個縮影。
據悉,2016年底,譚某從易某、梅某處承包5處門窗加工、制作、安裝建設工程,至2017年底,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工程款結算時,譚某與易某、梅某就工程價款產生糾紛,譚某遂起訴至懷遠縣法院要求易某、梅某支付尾欠工程款。
懷遠法院將案件轉至訴裁對接中心進行訴前調解,調解員接手案件后隨即展開調查、調解工作。在訴前調解前雙方都對門窗工程單價單方進行了評估鑒定,雙方評估報告價格差距較大,致使調解過程中雙方對工程價款達不成一致意見,爭議很大。
依據《民法典》等相關法規,調解員向雙方當事人釋法析理,勸說雙方依法處理合同糾紛,推心置腹,引導當事人互諒互讓、協商解決。最終,雙方協商后自愿達成調解意見:易某一次性支付譚某剩余工程款29000元,梅某一次性支付譚某剩余工程款29000元,協議簽訂后履行。至此,這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通過訴前調解得到了圓滿解決。
自“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以來,懷遠法院堅持優化司法服務,完善繁簡分流和小額訴訟的審理相關實施細則,全面推動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加大訴前調解力度,提升訴源治理水平,以“應調盡調”為原則,將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今年1至7月份,依托法院調解平臺,訴前調解案件5661件,調解成功4556件,調解成功率80.48%。(劉流 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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