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蚌埠消息 一案結,兩案了。日前,懷遠縣人民法院河溜法庭聯合萬福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汪巷村委會調解員,現場調解了一起父告子的贍養糾紛案。通過耐心的釋法析理,父親甲某、母親乙某與兒子丙某、丁某就各自贍養事宜協商一致并簽訂贍養協議,甲某當場撤回起訴,丁某亦即時履行了其與母親乙某贍養糾紛案中的贍養費給付義務,避免一起家庭成員對簿公堂的糾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甲某與乙某原為夫妻關系,2023年經法院調解離婚。后因贍養問題,乙某將其與甲某所育一子丁某、一女戊某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后依法作出判決。2024年1月,乙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甲某亦訴至來院,要求乙某與前任丈夫所育一子丙某支付贍養費,兩家的贍養問題再起紛爭。
了解到案件的來龍去脈后,承辦法官意識到該案宜調不宜判,只有通過調解,才能從根源上修復親情,將甲某和乙某的贍養問題徹底解決。丁某對于贍養老人并無意見,只是從自身現狀出發,希望母親能撤回執行申請,由其和哥哥丙某分別照顧父母的生活起居,而哥哥丙某亦有同樣的意愿。雖然兩個家庭仍存在承包地和房屋的糾紛,但通過在場法官和調解員的溝通,兩位老人均同意暫時先就贍養事宜單獨協商。最終,各方達成一致,丙某和丁某各自照顧一個老人,其間產生的各種費用自行承擔,女兒戊某的贍養義務仍依照法院判決予以履行。
贍養糾紛涉及的當事人是關系最為密切的人,涉及老年人權益保護,在農村影響較大,處理不得當引起的矛盾也就越激烈,解決贍養義務問題,應該盡可能地修復血濃于水的親情關系。“弘揚孝道 傳承美德”。近年來,河溜法庭加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宣傳力度,在處理贍養糾紛案件時沒有簡單地一判了之,而是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從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出發,靈活運用辦案方法妥善化解矛盾糾紛,不放過任何一個適宜調解的機會,并積極邀請婦聯、鎮村干部、當事人親屬、朋友參與調解,盡最大可能調解結案,努力將涉老贍養糾紛化解在訴前,先后調判化解贍養糾紛12件,促進了家庭和睦社會和諧,以實際行動彰顯司法人文關懷。
下一步,河溜法庭將繼續堅持調判結合的原則,與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廣泛開展聯建共建,開展贍養糾紛訴源治理,建立贍養糾紛調判專業團隊,在調解過程中積極落實多元解紛機制,扎實推進贍養糾紛訴源治理和矛盾化解工作。(劉流 楊貴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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