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烈士,我又來看你了,這次還帶了你愛吃的橘子……”9月26日,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區皮山縣賽圖拉鎮的康西瓦烈士陵園,年飛緩步走到陳祥榕烈士墓碑前,獻上鮮花,掏出口袋里的橘子輕輕放下,然后三鞠躬。
年飛現任蚌埠市淮上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2021年6月,時為淮上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的他受省檢察院委派,來到皮山縣檢察院開展援疆工作,掛職任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作為我省第九位援疆檢察官,年飛在皮山縣工作生活了一年。這次時隔一年多重返皮山,是為了參加最高檢新聞辦聯合省檢察院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檢察院開展的“走近一線檢察官”微直播活動。
海拔4280米的康西瓦烈士陵園,是我國海拔最高的烈士陵園,最初是為紀念1962年對印自衛反擊戰中犧牲的烈士而建立的,此后在該地區犧牲的邊防軍人相繼安葬于此。在2020年6月的邊防斗爭中,為了守護祖國山河而壯烈犧牲的陳紅軍、陳祥榕、肖思遠、王焯冉4位烈士也長眠于此。
英烈為保山河無恙以身報國,但有一些人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公然侵害英雄烈士名譽。2021年7月,旅游博主李某某在康西瓦烈士陵園踩踏陳祥榕烈士墓碑底座,以侮辱手勢拍照并上傳網絡,引發社會公眾的憤慨。皮山縣檢察院了解相關情況后,立即成立專門辦案組,由年飛牽頭辦理。“李某某主觀上是不是故意,他這個肢體語言是不是侮辱,這種侮辱造成的影響有沒有達到入罪的標準,他這種行為對于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是否達到了嚴重程度,等等,這些情況都需要重點查證。”年飛承辦這起全國首例以“肢體語言”侮辱烈士的案件后,圍繞案件定性的一系列關鍵問題積極引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針對嫌疑人辯解其手勢是打卡拍照時的“習慣性動作”,年飛提出了“法律認識錯誤不影響主觀故意認定”的意見。公安機關通過調取嫌疑人先在微信朋友圈發布涉案文案,被網友提醒其行為涉嫌侮辱英烈后,雖刪除了該文案,但他又換了個平臺再次發布涉案文案等痕跡,確定了嫌疑人的主觀過錯。與此同時,年飛又引導公安機關調取涉案文案網絡傳播量、閱讀量及評論數等證據,從而證明了此案的違法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嚴重程度及因果關系。 2021年9月30日,在烈士紀念日這一天,皮山縣檢察院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對被告人李某某提起公訴,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捍衛英雄烈士的尊嚴與榮譽,就是捍衛民族尊嚴、捍衛國家的前途命運,崇尚英雄、尊重烈士,理應成為全社會共同的情感價值追求。”庭審中,年飛以案釋法、擲地有聲。此后,法院一審全部采納檢察機關的指控和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7個月并承擔在國家級媒體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的民事責任。2022年1月5日,此案二審維持原判。
李某某案件是和田地區檢察機關首例成功辦理的民事公益訴訟案,后被寫入2021年度最高檢工作報告。在年飛的帶領下,皮山縣檢察院此后又辦理了和田地區首例野生動物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首例提起訴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從而填補了皮山檢察公益訴訟的多項空白。
由于表現出色,組織上將年飛的援疆期限從半年延長至一年。在這一年里,他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被皮山縣委、縣政府授予“援疆先進個人”榮譽稱號,并被評為蚌埠市202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昨天烈士守護我們的安寧,今天我們來守護英烈的榮光,這是我們的職責。”在陳祥榕烈士墓碑前,年飛動情地對皮山縣檢察院的同事祖麗胡瑪爾·努爾麥麥提說。 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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