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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讀《圍城》里趙辛楣方鴻漸一干人等去三閭大學那一段,一是覺得那一路真是苦,原本在上海養尊處優的,忽然就奔波在泥濘的路途,差點連飯都吃不上,更不要說喝杯正宗的咖啡了(哈哈哈書里就是這么寫的)。作為一個容易共情的人,我立即就起身沖了杯三頓半的掛耳,非廣告,實景再現。
第二就是居然很佩服孫柔嘉。用“居然”,是因為孫柔嘉在小說里算不得光輝形象,楊絳都忙不迭地跟她撇開關系,聲稱不是自己,說:
“相識的女人中間(包括我自己),沒一個和她相貌相似。但和她稍多接觸,就發現她原來是我們這個圈子里最尋常可見的。她受過高等教育,沒什么特長,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沒什么興趣,卻有自己的主張。方鴻漸‘興趣很廣,毫無心得’;她是毫無興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極小,只局限在‘圍城’內外。”
總之沒啥閃光點。
但是我這次重讀,覺得孫柔嘉很厲害啊。首先,上海小姐,在那個年代,愿意跟一群男人跋山涉水地去一個此前一無所知的大學教書,就很有膽識;
其次,這一路幾個男的都快崩潰了,她作為女性就更難,比如說被妓女當成同行;坐車時因坐人家米袋子上,對方為她是個女人大感晦氣;還有老色鬼李梅亭制造的困擾等等,她除了生病那次哭了一場,大多數時候都很淡定。
另外她還很能干。在吉安,高校長匯來的錢已經到了,但銀行要求他們找個機構擔保,否則就不給匯兌。趙辛楣等人跑到教育局,局長懷疑他們是騙子,顧先生叫孫柔嘉去婦女協會想想辦法,懂王方鴻漸說:“女人的性情最猜疑,最小氣。叫女人去求女人,準碰釘子。”
孫柔嘉打破了這刻板印象,書里沒說她和婦女協會的交接,只說她出去不到一個鐘點,就“拾”了個女同志回來。女同志的男朋友在公路局做事,可以幫他們擔保。大家相談甚歡,孫柔嘉手拉手地把人家送出了門。
就說你佩服不佩服孫柔嘉的身手吧,在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她不到一個鐘點,就能跟人家締結這樣的友誼。放現在她都可以開個班給大家講關系學了。
電視劇版《圍城》劇照
但書中對孫柔嘉的肯定相當克制,反而諷刺她聽到李梅亭說自己命中注定會遇到貴人時,以為是說她,“一陣紅的消息在臉上透漏”。她本來就是這些人的貴人啊,不然人家女同志哪里會搭理他們。
書中對孫柔嘉的各種好都是一筆帶過,比如說她在三閭大學雖然各種不順,但如她自己所言,她一個年輕女孩子,出來工作,被男學生其實是以“蕩婦羞辱”的方式欺負,并不是她的錯。她漸漸在三閭大學立住足,可方鴻漸沒有拿到聘書,她毫不猶豫地就跟他走了。
回到上海,雖然是靠她姑姑的關系找到工作,但方鴻漸的工作不是也靠趙辛楣找到的嗎?她能待下來,還是有這個工作能力的。
她掙的比方鴻漸多,和方鴻漸結婚后,小家庭的家具有的是她姑姑幫忙置辦,有的是她預支了工資買的,方家是給他們提供了房子,但他們要交房租。
不到被惹毛,孫柔嘉不抱怨方鴻漸不行,倆人吵架,她有時還會想辦法哄方鴻漸高興。方鴻漸背后的那個家族全員討人厭,她也只是敬而遠之,并沒有特別怎么樣,作為妻子,她算是很可以了。
要說孫柔嘉有什么錯,大概就是太想結婚,把好端端的一個獨立女性變成絕望主婦,也讓本來無意于跟她結婚的方鴻漸稀里糊涂變成人夫,想起來就有許多意難平。
方鴻漸本人其實也有點半推半就,但結婚這個事,孫柔嘉確實需要負很大責任,甚至可以說,這是她在本書中呈現的重大“人生污點”。
為了得到一個丈夫,她“千方百計”,具體做法包括但不限于裝天真扮可憐,虛構所謂老爸聽到“流言”后前來興師問罪的家書,在李梅亭等人面前做出和方鴻漸親昵的姿態,致使方鴻漸無力招架,只好跟她訂了婚。
看她這般苦心孤詣帶自己入坑,就很想勸她一句,何必呢,不婚不育保平安這話是極端了點,但她像《西游記》里女妖精般,放出手段賺到的這個丈夫真不是能延年益壽的唐僧肉啊,對自己好一點不好嗎?
其實孫柔嘉也無奈,她自有先天短板。方鴻漸這個人,她必須嫁,倒不是因為她有多愛他。
《圍城》里對方鴻漸比較經典的一句總結是“不討厭,但全無用處”。但沒用本身就很討厭啊,何況方鴻漸的討厭不只是沒用的討厭。
電視劇版《圍城》劇照
孫柔嘉姑媽說他是:“本事不大,但脾氣不小”,方鴻漸面對這世界時,老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優越感,似乎全世界都得上趕著舔他,有一點舔得不到位,他就要以受害者自居。
就從一開頭開始說,他和鮑小姐相好,彼此心知肚明不過是一場露水姻緣。鮑小姐是個拎得清的人,原生家庭貧窮且重男輕女,她的福祉要靠自己去掙。她當然不會是戀愛腦的傻白甜,和大叔結婚,偶爾找個順眼的打個牙祭,是她的常規操作。方鴻漸年紀一大把,但那么多女人看上他,外形應該說得過去的。
方鴻漸呢,他其實也是饞人家身子,鮑小姐說他像自己的未婚夫,若他對鮑小姐有真愛,不是應該感到遺憾嗎?才不,方鴻漸是得意、興奮,感覺自己的機會到了。
就是船上的一場放縱,船近岸了,理性的鮑小姐開始保持距離,似乎也沒什么不對。但方鴻漸氣得心頭直冒火,“他想不出為什么鮑小姐突然改變態度。他們的關系就算這樣了結了么?”
不然呢?讓她學rose?你也不是jack啊。大概方鴻漸潛意識里,鮑小姐要像《鶯鶯傳》里的崔鶯鶯那樣哭一場,怪自己的命運,表示對他永不忘懷。癡情,不是女人應有的品德嗎?鮑小姐灑脫得太可惡了。
他罵鮑小姐沒有心,“肉”也變了味,算是很惡毒了,覺得自己被她引誘了,玩弄了。但一轉臉,看見裊裊婷婷的蘇小姐在他面前紅了臉,他馬上又大獻殷勤,扶著人家的腰就下了扶梯,把鮑小姐忘掉九霄云外了。
記憶力不好的人,就不要談“心”了好不好。
至于他的準岳父母,俗是俗了點,但對他仁至義盡,供他出國,回國又讓他住在家里,在自家銀行工作。鬧翻后還送了他幾個月工資,他去三閭大學,人家又送了四色路菜。
他花了人家的錢,吃了人家的東西,張嘴就說人家是“市儈”。“不食周粟”這事兒是他爹瞎說的,但他在人家面前真的挺驕傲,口口聲聲說自己“有錢”,那么,要不要把人家的資助先還了呢?
他最為憤懣不平的,是被三閭大學的校長高松年欺負,說好請他去做教授,到那只給了個副教授的職位。高松年不是啥好人,但這事還真不能全怪他。高松年本來聽信趙辛楣的介紹,以為方鴻漸是美國博士才請他去做教授的,后來發現方不過是個本土的本科生,是沒法請他做教授啊。
那么這事兒要怪趙辛楣了?也不能。趙辛楣咋知道方鴻漸是博士的,一定是在當初方鴻漸回國時,他那準老丈人在報紙上刊登的廣告里。老丈人所以認定方鴻漸是博士,不是方自己說的嗎?還寄了戴博士帽的照片回去?
電視劇版《圍城》劇照
是誰給方鴻漸的勇氣,覺得籍籍無名的本科生,一出山就能做國立大學的教授?人家孫柔嘉也是本科生呢,范懿也是,方鴻漸也許有點見識,但一開始教書時,也沒顯示出過人之處。
方鴻漸的問題,出在他自己身上,說白了就是“既要……又要……還要”。準老丈人的錢他要,還要老丈人一家花了錢而不自知。準丈母娘的照顧他要,還要丈母娘在他面前說話得體,就算被冒犯,也能哭著原諒他。
他返鄉時家鄉的報社記者采訪他,他雖然嫌那兩位記者口口聲聲叫“方博士”,刺耳得很,“但看人家這樣鄭重地當自己是一尊人物, 身心龐然膨脹,人格偉大了好些。”也是很享受這種尊榮的。
這不就是巨嬰嗎?總是理直氣壯地索取,總是想要這世界對自己溫柔相待,如果世界拒絕,他就要氣瘋了。但也不能怪他這么想,他不是無端撒嬌撒潑,這一路走來,他確實活得太容易了。
有準老丈人的飛來橫財,有白富美的青眼有加,有獨立女性自帶口糧千方百計要嫁給他,他沒法不覺得世界就是應該為他設計啊。
方鴻漸所以被如此優待,不過是因為,他是一個男人,在那個時代,這些都是一個男人該得的。
方鴻漸高中時候被老爸和周家訂了婚,上了大學之后,“想起未婚妻高中讀了一年書,便不進學校,在家實習家務,等嫁過來做能干媳婦,不由自主地對她厭恨”。
大學生方鴻漸想找個在智識層面上跟自己更能溝通的女子,也沒什么錯,問題在于,他這未婚妻為什么不把書讀下去呢?
當然不是因為家里沒錢,也不是因為她爸媽不愛她。也許正因為愛她,就不想讓她讀太多書,就像現在有些爹媽不肯給女兒買房子一樣,怕女兒翅膀太硬嫁不出去。
方鴻漸他爸也說:“女人念了幾句書最難駕馭。男人非比她高一層,不能和她平等匹配。所以大學畢業生才娶中學女生,留學生娶大學女生。”換言之就是,女人學歷越高,市場就越小。
那蘇小姐不就是現成的例子嗎?讀大學時還有人追求,讀到女博士,發現她的愛情像一件顏色和樣式都過時的衣服,只能孤芳自賞,懷著一種“崇高的孤獨”。
所以周家寧可曲線救國,拿錢去培養方鴻漸,哪曾想方鴻漸吃干喝盡良心全無,把嘴一擦就翻臉不認人。只能說,在那個時代里,不小心生了女兒真是太危險了。女兒活著,擔心她被女婿欺負,女兒死了,自己也只能白白被女婿欺負。
那么可不可以隨緣呢?也不能。在《圍城》里,幾乎每個未婚女子,都有失嫁之憂。
比如說方鴻漸得罪外語系劉主任,就是因為不想娶他的妹妹劉小姐。劉主任明知方鴻漸無能,但妹妹嫁不掉,是劉主任心里的一塊大石頭。劉太太也著急,說實在不行,就給人做填房吧。活成一個老姑娘,似乎是人生最大的失敗。
好容易有個相親的機會,夫妻倆不勝歡喜,劉小姐氣得夠嗆,說:“女人就那么賤!什么‘做媒’、‘介紹’,多好聽!還不是市場賣雞賣鴨似的,打扮了讓男人去挑?”她心里一清二楚,但還是熨了衣服化了妝去相親。
在這種環境里,就算是父親說話時喜歡夾雜英文的“你我他”小姐,也要認真拜讀《怎么得到一個男人并守住他》這種書; 方鴻漸雖然討厭,但比起書中的陸子瀟李梅亭等人,起碼不惡心,就足以讓他他成為“你爭我搶的一塊肥肉”。婚姻對于孫柔嘉是剛需。她瘸子里面挑將軍,看見一個方鴻漸,就得千方百計地抓住他,而方鴻漸作為一個男人,算是吃盡了性別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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