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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有人說,黛玉的財產被賈家坑了,證據有兩點,一是有一次賈璉說“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他都說“再”了,那么上次發三二百萬的財,就是料理林如海喪事那回吧。
二是林如海原本是巡鹽御史,一聽就是肥差,你看儒林外史,鹽商都特別有錢,曹公是不是在暗示什么?
我覺得這里我們需要搞清楚一件事,誰說巡鹽御史就很有錢?曹寅做過兩任織造,當過四次巡鹽御史,曹家最后卻以還不上虧空獲罪。一度曹寅和大舅子李煦輪視巡鹽,有人說這位李煦,就是林黛玉原型李香玉的祖父,到底是不是另說,這位巡鹽御史也沒錢。
康熙五十五年,還在任上的李煦給他三弟寫信,說:“所寄百金,知已收到。我原應允歲底再措些須,已經于數日前寫諭在京家人,再打算一百兩送三弟度歲之需……”
給家人寄區區百金,一位巡鹽御史還要鄭重其事地寫進家書里,未免太寒酸。
那是不是巡鹽御史這個職務就是沒錢呢?我覺得也不是,這個職務是很賺錢的,按照李熙給皇帝上的密折里的說法,一年差不多有五十多萬兩的剩余,但皇帝叫他們當巡鹽御史,不是給他們給自己賺錢的,而是讓他們拿賺來的錢賠上做江南織造虧的錢。
當織造為什么會賠錢,因為這織造署名義上是為皇室督造和采辦綢緞的衙門,實際上還擔任采集情報為皇帝南巡做好服務等各項工作,所以康熙六次下江南,四次由曹家接駕。在當時,這的確是莫大的榮寵,但對于當事人,卻有些難以為外人道的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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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大臣上疏,批評康熙南巡過于擾民,康熙辯駁說曾“明白降旨”,就是給江南三織造:“南省諸物,絲毫無侵,官不宿民房,食物皆由光祿寺買給”,意思他不想騷擾地方,接著康熙又說他當時也覺得行宮過于華麗了,認為自己來南方是視察民生,只駐蹕二三月,不必這樣靡費?!?時三織造奏曰: 我等乃皇帝家奴, 我三處公同備辦?!?/p>
你看這三織造是大包大攬,答應他們來想轍。他們能有什么轍呢,一度想要地方捐備一部分,康熙都很不高興,這樣一來他就會被諫臣批評,落下個騷擾地方,也就是我們現在說的浪費納稅人錢的名聲??蛇@錢從哪里來?織造署的經費也有限,那就只能是做巡鹽御史來賠。
曹寅的兒子曹颙(yong)給皇帝的奏折里算過這么一筆賬:說李熙的差事交割完畢,還剩五十八萬六千兩零,補上織造署欠的錢,共五十四萬九千六百馀兩,還剩三萬六千馀兩。他說奴才謹收貯。zhu)
這好像還是剩了點錢,曹颙回去想想,細思極恐,又上了個折子,寫道:“奴才年幼,并無一日效力犬馬,乃沐萬歲天高地厚洪恩,一至于斯,殺身難報。將此所得馀銀,恭進主子,添備養馬之需,或備賞人之用?!?還是送給康熙花了。
你看點了鹽政并不意味著一定有錢,還不一定夠賠做織造虧的錢呢,而清代做織造年頭最長的,就是這位李熙了,足足做了三十年,他與曹寅先后四次辦理南巡接駕事宜,并輪流擔任巡視兩淮鹽課監察御史(簡稱“兩淮巡鹽御史”)這一重要職務。康熙五十六年因“補完鹽課虧欠”,加戶部右侍郎銜,封光祿大夫。但是到了雍正元年,因虧空公款三十八萬兩被革職抄家。這筆錢,要是康熙還活著,是會認賬的,有次李熙也是有虧欠,康熙說“朕知其中情由”,將他輕輕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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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五年,這位李熙因曾為雍正帝政敵購買蘇州女子,定為“奸黨”,發配打牲烏拉(今吉林省吉林市北),雍正七年凍餓而死。
不能說林黛玉一定就是李香玉,只是首先巡鹽御史未必能搞錢,其次林如海若有一筆巨款留給女兒,卻讓她以為自己“一無所有”,對賈府奢華大感震懾,發現丫鬟婆子通身的氣派都不是尋常人家所有,并且任由賈府擺布,就這智商,即便其他巡鹽御史能賺得盆滿缽滿,他估計也趁不了幾個錢。
賈璉的那句話如果一定要落到實處,指的恐怕就是對“上面”回報的某種期待。皇帝的錢庫不會搬給他們,但皇帝還握有公權力,保不齊什么時候皇帝心情“再”一好,多讓他們巡幾次鹽而不做什么織造,那他們就賺大發了。
當然,我還是更認為,那句話里的“再”,更多是表達假設,就像我們說“你再不怎樣怎樣”,口頭表達有太多隨意性,不用看得太實。
不管賈璉到底啥意思,反正到后來大家都落空了。天威難測,臣子和皇帝之間,是信息不對等的,臣子在皇帝面前,就是弱勢群體,得與失,都只在莊家的一念之間,莊家的心思,哪能由你亂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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