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包河法院舉辦了2021年度聘用制法官助理選聘筆試,共21名聘用制輔助人員參加了本次筆試。
聘用制法官助理選聘筆試
2015年立案登記制度實施以來,包河法院受理案件數從14628件增長至38382件,而員額法官僅為49人,當前的人員配備已經無法應對日益繁重的審判執行任務。因此,在政法編制有限的情況下,為深入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根據審判工作需要,我院探索試行聘用制法官助理制度,通過從內部聘用制輔助人員隊伍中選聘的方式,充實審判輔助隊伍力量。
考前,政治部邀請了來自安徽大學的法學專家教授,按照法官助理崗位特點和職責要求,結合審判工作實際需要,精心設計了以法學基礎知識為主、強調知識性和實務性的筆試考題。
“本次考試不僅要考察法學基礎知識,還要考察法律思維能力和文書寫作能力,務求真實客觀地選拔出具有專業能力水平的法官助理。”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丁雷介紹道。
本次筆試考核題型有單選題、多選題、簡答題與案例實踐題,考察范圍廣,有效考察學生的基礎知識扎實程度及辨析能力。本次筆試結束后,還將開展民主測評與面試兩個環節。最后根據筆試成績、民主測評成績、面試成績、黨組打分合成總成績,按照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人員。錄取后的法官助理將在法官督導下工作,協助法官進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書以及其他與案件準備和案件管理有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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