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2月14日從六安市金安區(qū)法院官微了解到,該院發(fā)布一則案訊說,在當前疫情防控關鍵時期,該院孫崗法庭通過微信方式進行開庭,使一起案件庭審程序順利完成。
“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保持手機信號暢通,因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面采用微信文字方式進行庭審……”2月13日,金安區(qū)法院孫崗法庭通過微信發(fā)文字方式開庭審理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由于本案的兩位被告法官多次尋找無果,案件最終采取公告方式進行送達。公告期滿后,承辦法官綜合考慮到疫情等因素,決定利用微信網(wǎng)上開庭審理此案。
庭前,承辦法官就該案專門建立微信群,提前告知當事人采用微信方式開庭,征求了當事人的意見,取得了當事人的同意。
庭審中,當事人將訴狀、證據(jù)等拍成圖片上傳到微信群里,法庭依次進行了法庭調(diào)查、舉證、最后陳述等環(huán)節(jié),庭審程序順利完成。
疫情期間,為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金安區(qū)法院專門發(fā)布了關于在疫情防控期間訴訟工作安排的公告,對確需開庭的案件,法官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采取微信遠程開庭方式開展庭審工作,為疫情期間化解矛盾糾紛開出了一劑“良方”,方便了群眾訴訟,獲得了好評。
朱傳忠 王立理 金安法院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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