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10日10時30分,太湖縣公安局新倉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安吉特小區的河道內有人聚集釣魚, 請處警 。
民警接報后,立刻趕至現場,經查:系章某等五人利用自行購買的漁具公然違背通告規定聚集釣魚,無視太湖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下發的《關于疫情防控期間禁止聚集性活動的通告》的相關規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
民警依法將五人口頭傳喚至派出所,鑒于章某等五人主動承認錯誤,并保證不再違反通告規定,愿意接受公安機關處罰,新倉派出所對章某等五人適用簡易程序,開具當場處罰決定書,予以警告處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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