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10日,懷寧縣檢察院對一起涉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經公安機關查明,懷寧縣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葉某,2019年在武漢市做生意,2020年1月14日出現畏寒等癥狀,1月15日,葉某乘車回到懷寧。1月22日到懷寧縣人民醫院就診,葉某對醫生謊稱從北京市朝陽區返鄉,否認來自武漢,被以“病毒性肺炎”收治住院,1月24日上午,葉某請假乘車回家過年不歸。1月29日,葉某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被隔離收治。
針對該案件,懷寧縣檢察院高度重視,于2月10日指派員額檢察官依職權主動提前介入該案。檢察官通過查閱案卷、與公安機關承辦人溝通等方式,詳細了解案情,并就案件定性及證據收集工作提出6條偵查取證意見,確保辦案質量和效率。
目前,該案在進一步辦理中。
林美琳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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