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為確保疫情防控和審判工作“兩手抓”、“兩不誤”, 2月11日上午,滁州市瑯琊區(qū)人民法院通過網絡庭審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2019年9月5日,婁某某向瑯琊法院起訴,請求依法判決滁州某房產公司償還借款本息1390余萬元。因該公司早已人去樓空,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該案公告送達。開庭日期為2020年2月11日,因處于疫情防控的關鍵期,合議庭決定通過“云間互聯網庭審系統(tǒng)”,采取網絡庭審方式保障案件訴訟活動正常進行。
庭審前,合議庭成員、書記員均按照防控要求做好防控保護。 庭審開始后,合議庭嚴格依照訴訟法相關規(guī)定,有序開展法庭事實調查、法庭辯論、發(fā)表最后陳述意見等程序,該案將擇日宣判。整個庭審歷時四十分鐘,程序規(guī)范,庭審過程聲音清晰、畫面流暢,取得了較好的庭審效果。
為確保此次庭審的順利進行,瑯琊區(qū)人民法院技術人員多次調試網絡庭審系統(tǒng),全程跟蹤保障庭審現場。瑯琊法院將以此次網絡庭審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智慧法院建設,以更加高效的舉措和更加主動的作為,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審判工作正常運行,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汪玉芳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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