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20年2月8日。祁門縣新冠肺炎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通告稱,為切實貫徹落實安徽省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把“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工作落細落實,經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實行道路交通管控,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9日零時起,實行各類車輛憑通行證通行制度。通行證由縣新冠肺炎防控應急指揮部統一印制。
二、運輸車輛通行
1. 運輸醫療救援物資、捐贈物資、群眾生活物資(糧油、肉類、蔬菜、瓜果,不含運送活禽、野生動物)的車輛;
2. 運輸保障城市運行的水、電、油、氣等相關物資的車輛;
3. 運輸生產急需物資(動物飼料、生產治療防疫類產品原材料)的車輛;
4. 應急救援、醫療救護、疫情防控、軍警執勤、郵政車輛及其他噴標志的執法公務用車;
5. 其他運輸車輛在交通管控期間,原則上不予通行。
以上運輸車輛確需通行的,應當到縣新冠肺炎防控應急指揮部交通管控組申領《運輸車輛通行證》,每車一張,返回時由交通卡口收回。
三、乘用車市內臨時通行
1. 7座以下乘用車輛確需市內臨時通行的,應當在外出的交通卡口處申領《市內臨時通行證》,每車一張,返回時由交通卡口收回。
2. 車主不得私拉載客,從事非法營運活動。對違法從事營運活動的,車上乘員一律勸返,暫扣非法營運車輛,對車主依法嚴厲查處。
四、各交通卡點憑通行證、身份證,并經查驗人員相符、檢測體溫無異常后,方可放行。行程、返程均須查驗。
五、確因工作、生產、施工等需要,在本縣范圍內通行的,可直接到縣新冠肺炎防控應急指揮部交通管控組申領《縣內通行證》,通行范圍為本縣全境,各鄉鎮、村組交通卡口直接放行,不得阻攔。
六、對違反交通管控規定,拒不接受車輛和人員身份核查,強行沖撞交通卡口,妨礙執行公務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申領地點:縣交通運輸局二樓
申領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聯系電話:13905597104 18955953695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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