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2月8日從舒城縣公安局發布了解到,近日,舒城縣公安局迅速處理一起拒不配合疫情防疫工作并毆打辱罵卡點工作人員案件,夫妻倆均受到法律處罰。
2月5日上午10時40分許,楊某駕駛浙E牌照轎車,帶其妻子和女兒自舒城縣城關鎮沿S317駛入干秦路南側道路,此處設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檢測勸返點。因是外地車牌照且車上三人均未佩戴口罩,勸返點工作人員要求楊某登記車輛及車內人員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楊某以自己是本地人為借口,在未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情況下,拒不配合登記,并言語辱罵工作人員。后楊某夫妻二人下車,與工作人員發生撕扯,在場人員報警后,楊某欲駕車離開時,左前輪不慎軋到現場一工作人員的右腳,造成其右腳腳趾受傷。
接警后,舒城縣公安局干汊河派出所民警及時固定證據,楊某、郝某夫婦對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檢查并毆打辱罵工作人員的行為供認不諱。通過教育,楊某夫婦慢慢醒悟,后悔自己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拒不配合工作人員開展工作深感抱歉。
目前,舒城縣公安局已依法對違法嫌疑人楊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對違法嫌疑人郝某予以罰款伍佰元處罰。
舒城公安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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