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安慶市疫情防控“防輸入、防擴散、防輸出”的要求,太湖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2月5日就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公路交通檢查管控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非本縣車輛和人員進入本縣一律勸返(到太湖縣返崗務工和上班人員,由縣內屬地管理單位派員對接并負責跟蹤管理的除外;公務車、執法車、環衛車和與疫情防控需要的應急運輸車輛及油、燃氣等民生急需物資運輸車輛除外)。
入境車輛和人員逢車必查、逢人必檢。所有人員需查驗身份證、測量體溫。從武漢等8個“封城”地區來太湖縣車輛和人員,做好信息登記后一律勸返。
太湖縣出租汽車不得駛出縣境,外縣出租汽車一律不得駛入太湖縣縣境。
本通告自2020年2月6日0時起執行,執行停止時間另行公告。
上述規定需嚴格遵守。對拒不服從管理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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