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涇縣人民政府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1月28日上午,涇縣涇川鎮政府聯合涇川派出所及時處理了一起不履行疫情防控義務的事件。
家住涇川鎮某小區的居民劉某,因有一輛牌照為鄂A的小型汽車,于春節期間返回縣城。社區工作人員在摸排到這一情況后,1月20日,電話聯系到劉某妻子,其妻子稱劉某已從武漢探親回涇。社區工作人員對其進行了密切關注,再次上門核查時,劉某否認自己從武漢返回,并拒絕醫護人員的體溫測量。
此外,該小區也有居民舉報,稱劉某不居家觀察,多次不戴口罩外出。
1月28日上午,在社區工作人員和民警的耐心勸說下,劉某接受了體溫測量,隨后與其家人被公安機關帶回,并對其行為進行訓誡。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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