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和縣人民政府網消息 1月20日,和縣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和城限放區域2020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事項的通告。
春節將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縣城區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暫行)》,縣政府決定,在和城限放區內,限定時間燃放煙花爆竹。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限定燃放時間
2020年1月24日(除夕)0時至2月8日(元宵節)24時,共計16天,在和城限放區可以燃放C、D級(適應于室外相對開放的空間燃放和近距離燃放)煙花爆竹產品。除上述時間段外,其余時間仍為禁放期。
限制燃放范圍
在限定燃放時間內,和城限放區的下列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車站、影劇院、公園、商場等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醫院、學校、幼兒園、敬老院及其他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等場所;加油站、液化石油氣站、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嚴禁煙火的工廠及其他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場所等消防重點單位;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20年春節期間,和城限放區內不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需要燃放的單位和個人,可到限放區外的合法經營店購買。限放區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銷售煙花爆竹,違者將由應急管理、市場、公安等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和城限放區嚴禁燃放A、B級產品;嚴禁燃放須專業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和禁止個人燃放的禮花彈、小禮花以及摩擦類、煙霧類產品;嚴禁燃放拉炮、摔炮、砸炮及無規則飛行軌跡的煙花爆竹。
限定燃放時間以外,和城限放區繼續執行煙花爆竹禁放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和非法生產、儲存、運輸、攜帶、銷售煙花爆竹。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居民委員會、物業公司要加強對本單位、轄區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確保人員、財產安全。如有發現違反通告行為的,廣大居民應予以勸阻并及時舉報,24小時舉報電話: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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