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有網友通過網絡平臺留言咨詢,“本人自稱是石臺縣仙寓鎮源頭村南坑組47號2女戶村民沈益財,多年前就聽說過國家就有這方面的相關補助金,并且有發放。因長年在外務工,沒有顧及到相關政策,由于多方原因,目前不太了解具體政策,想咨詢下相關情況。”
近日,中共池州市委督查室對此作出公開回復:經了解,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是針對農村只有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的計劃生育家庭,夫婦年滿60周歲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給予獎勵扶助的一項基本的計劃生育獎勵制度。根據《安徽省人口計生委 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管理規范的通知》規定,獎勵扶助對象從60周歲起領取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已超過60周歲的,從其獎勵扶助資格被確認年度起發放獎勵扶助金。2009年起至今,國家統一獎勵扶助金標準從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70元。石臺縣根據池州市提標擴面要求,參考周邊縣區做法,對石臺縣內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家庭擴面提前到55周歲開始享受獎扶政策,對年滿55周歲未滿60周歲的獎勵扶助標準為每人每年360元。滿60歲后,轉按省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執行。
該網友于2018年滿55周歲。根據石臺縣關于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已于2018年開始享受縣級獎扶360元/年;其妻子未滿55周歲,目前沒有享受縣級獎扶政策。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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