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來自當涂的貨車駕駛員吳某,1月11晚上和朋友吃飯飲酒后,竟然還駕駛貨車上路,結果發(fā)生了交通事故。吳某不僅會被重罰,還會丟了飯碗。
當晚21時20分,蕪湖市鳩江交警大隊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轄區(qū)南翔萬商輕紡城一輛貨車撞到一門面房的卷簾門。民警接到警情后立即趕到事故現(xiàn)場,在現(xiàn)場民警對駕駛員進行詢問時發(fā)現(xiàn),駕駛員一股濃烈的酒氣迎面撲來。民警當即對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155mg/100ml,已涉嫌醉酒后駕駛營運車輛。
據(jù)民警了解,駕駛員吳某來自當涂縣,持A2證。當晚吳某和幾個朋友在蕪湖市鳩江區(qū)陽明路一家飯店吃飯。期間吳某喝了約6兩白酒。酒足飯飽后,吳某打的來到南翔萬商,將自己的一輛蕪湖牌照的貨車開出停車場。吳某在行駛至輕紡城路段時,車輛將路旁一商戶的卷簾門撞壞。
隨后民警將吳某帶到醫(yī)院進行抽血送檢,如血液檢測達到醉酒標準,吳某將會因醉酒后駕駛營運車輛,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嚴厲處罰。
梁福保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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