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定遠法院消息,近日,定遠縣人民法院吳圩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變更撫養權糾紛案,經過法官的耐心勸說和釋明法理,原告桑某與被告陳某就孩子的撫養權達成協議,使得該起變更撫養權糾紛案順利化解。
2012年,原告桑某與被告陳某相識相戀,并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2014年,雙方女兒出生,后因家庭瑣事,矛盾逐漸加大,雙方在2015年年初開始分居,女兒也一直跟隨母親陳某生活。
不久前,桑某訴至法院,請求依法判決孩子的撫養權歸自己所有,并由陳某承擔孩子撫養費每月500元。承辦法官在接收此案后,第一時間與陳某取得聯系,在經過詳細交談后,得知陳某現在身體不好,暫時沒有工作,在其父母處休養,認為陳某現在不適合撫養女兒,遂和陳某父母取得聯系,共同對陳某進行耐心勸解,最終陳某終于答應為了孩子的未來愿意將撫養權交給桑某。
桑某在了解到陳某的情況后,也表示可以不要陳某的撫養費,且陳某可以隨時來看孩子。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女兒的撫養權歸桑某所有,撫養費自理。
法官寄語:撫養子女,應從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等具體情況妥善處理。法院的調解只是明確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孩子未來的成長仍需父母的共同關愛和陪伴。
劉有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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