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獨秀懷寧消息,自2020年1月1日零點起,懷寧縣開始實行煙花爆竹禁限燃放。在禁放時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禁限放實行第二天, 2名市民因為違規燃放爆竹受到了處罰。
1月2日早上6點20分左右,有群眾電話舉報,在高河縣城幸福小區內有住戶燃放爆竹。接到舉報后,聯合執法人員立即驅車趕往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經過一番查找,執法人員終于在一棟樓下發現了燃放爆竹產生的紙屑,并找到了燃放爆竹的戶主吳某。
據吳某介紹,當天早上6點18分,她家喬遷新居,親朋好友前來道賀并帶來了鞭炮,為了增加喜慶的氣氛,他們燃放了鞭炮。
同日早上7點20分左右,執法人員又接到群眾舉報,城區安居苑小區內有人正在燃放鞭炮。隨后,執法人員又立即趕到該小區調查,據當事人程某說,他家也是因喬遷新居燃放了鞭炮。
針對吳某和程某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縣城市管理局根據《安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實條例》,決定對吳某和程某二人分別給予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根據《懷寧縣政府關于禁限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精神,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少大氣污染和噪聲污染,切實嚴格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自2020年1月1日零點起,該縣在本行政區域內實行煙花爆竹禁限放。城區禁限放區域內,農歷除夕至正月初八、正月十五為限放時間,其他時間為禁放時間。
王成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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