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定遠法院消息,近日,定遠法院審理了多起“問題豆芽”案件。在白白胖胖的豆芽背后是市場從業者拋不掉的僥幸心理。
2018年6月22日,第一次的抽樣檢測結果顯示,定遠一農貿市場攤販鄭某銷售的黃豆芽及綠豆芽中被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項目不合格。短短一個月后,縣食藥監部門又對鄭某攤位上銷售的豆芽進行抽樣檢測,竟然再次檢出“不合格”。
2018年11月19日,食藥監部門對鄭某兩次涉嫌銷售檢驗不合格的食品并案處理。經查,鄭某銷售的豆芽是自己種植的,經檢驗不合格的兩批豆芽已經全部售完,貨值金額120元,違法所得48元。2019年1月21日,食藥監部門依據《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對鄭某作出了沒收違法所得48元及罰款人民幣1952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后,鄭某未及時履行行政處罰決定,2019年11月,定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經審查認為,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且申請強制執行前已進行了催告,遂依法裁定準予強制執行。本案現已執行到位。法院行政審判通過對食品監管部門在食品安全執法中合法行政行為的支持,有力打擊了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充分維護了公眾“舌尖上的安全”。
李佳佳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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