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旌德縣人民法院對三溪鎮徽水河非法采礦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進行公開宣判,李某玉等九人獲刑。這是旌德法院兩山法庭護航“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環保理念的生動司法實踐。
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9月,李某玉與王某玉二人合伙開設砂場,在旌德縣三溪鎮徽水河河道內采砂,二人在旌德縣水務局辦理《安徽省河道采砂許可證》,采砂證有效期限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2011年6月采砂許可證到期后,該砂場在未重新辦理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繼續在徽水河河道內采砂。2011年9月至2013年9月,王某兵、程某彪分別自帶采砂船來該砂場采砂。非法采砂行為持續至2015年9月。經鑒定,2011年6月至2015年9月,該采砂點共采砂石方量為82600立方,價值6306785元。
2016年8月初,李某玉與段某星、胡某子、段某龍、胡某根、汪某子未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私自在旌德縣三溪鎮徽水河道灘涂地上采砂銷售。經鑒定:該采砂點非法采砂2627.78立方,銷售金額218520元。
2014年5月1日,程某彪、方某平(另案處理)、黃某峰(另案處理)三人合伙以120萬元價格從徐某、郭某手中購買位于旌德縣三溪鎮的涇川砂場。同年5月1日至12月13日,該砂場在未辦理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在徽水河河道內采砂,砂石銷售金額達2807839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玉、王某玉、王某兵、程某彪、段某星、胡某子、胡某根、段某龍、汪某子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在安徽省旌德縣三溪鎮徽水河河道、灘涂采砂,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采礦罪。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李某玉、王某玉、程某彪、王某兵等無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采砂,造成徽水河河道水域生態環境損害,根據《旌德縣李某玉等非法采砂案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報告》認定九被告的行為與損害結果存在因果關系。
據此,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李某玉、王某玉等九人犯非法采礦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人民幣共計625000元。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李某玉、王某玉、王某兵、程某彪共同賠償因非法采砂行為造成的生態系統功能損失價值、生態恢復工程費用、損害評估事務性費用共計3789259.65元。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李某玉、段某星、胡某子、胡某根、段某龍、汪某子共同賠償因非法采砂行為造成灘涂地生態系統功能損失價值、灘涂地修復費用、損害評估的事務性費用99053.36元。
雷梅潔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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