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2月16日,天長法院執行法官接到舉報稱一直躲藏的被執行人陳某在老家露面,立即帶人前往,鑒于陳某無還款誠意,還態度惡劣,依法對其司法拘留15日。
2017年7月1日,陳某與許某就借款問題結算,出具了一張本息6.1萬元的借條,約定按月償還,期限一年。之后,陳某未按時還款。多次催要無果后,許某于2018年7月25日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余款5.5萬元,陳某于每月底前還款1500元,直至還清。調解協議生效后,陳某卻一直拒不履行。許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執行法官通過查詢,發現陳某除名下有一輛汽車外,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找人、查車,陳某一直東躲西藏,車也難覓蹤影,導致該案久執不結。
當天,執行法官接到舉報,稱陳某在老家露面,立即帶人趕往。找到人時,陳某表示無錢可還,準備將其帶到法院談話,遭到陳某強烈反抗。鑒于此,陳某被多名執行干警強制帶上警車送拘。
姜宏喬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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