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霍山縣人民法院調解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記者12月18日從法官處了解到,該縣公交車未停穩致一名乘客受傷,乘客訴至縣法院獲賠。
據悉,今年7月13日,吳某駕駛公交客運車,沿迎駕大道行駛至某小區門前,在車輛未停穩時打開車門,導致車內乘客劉某下車時摔倒,造成劉某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吳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經查,吳某駕駛的公交客運車登記所有人為某公交公司,在保險公司投保了道路客運承運人責任保險,并且事故發生在保險有效期內。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劉某遂將吳某、公交公司、保險公司告上法院,請求判令三被告賠償各項損失合計99784.75元。
經過法官的悉心調解,被告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賠償原告各項損失計7萬元,原告自愿放棄其他訴求,該案得以圓滿解決。
黃炳勝 翁曉舟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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