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定遠法院消息,繼承遺產糾紛如果處理不當,會造成家人之間心生芥蒂,甚至反目成仇。近日,定遠縣定城法庭家事審判團隊承辦法官經過耐心調解,妥善地調解了一起遺產糾紛案件,使得親情得以挽回。
2007年2月原告周某和丈夫同滁州市某房地產有限公司定遠分公司簽訂購買協議,購買定遠縣某小區房屋一間。2010年其夫因病死亡。公公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對小區該房屋享有繼承權。被告劉某是原告丈夫的繼母,即原告公公的后續之妻。
原告的公公于2014年因病去世,死前曾留下遺囑,其內容是:遺囑本人因年紀大了,所以特立此據。本人有孫子,倘若本人有任何不測,本人名下所有財產包括房屋、股票、保險等由孫子繼承與后妻劉某無任何關系。但是現在小區其房屋的產權證在被告手中,原告多次找尋且與被告協商無果,無奈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受理案件后,驅車趕往二三十公里外的當事人家里做調解工作。通過仔細的了解,承辦法官抓住雙方的矛盾癥結所在,運用典型案例,耐心釋法明理,詳細闡釋具體法條內容。經過承辦法官的耐心勸導,被告認識到自己的過錯,主動將房屋的產權證交還給原告。至此,一場遺產繼承糾紛案圓滿解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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