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來安法院消息,12月14日中午11時30分,兩名中年人匆匆來到來安縣人民法院,找到正在加班的執行法官,要求全額交納執行款,希望能解除被執行人成某的拘留措施。
2018年7月1日,陳某與成某簽訂《農田轉包協議》約定將45.81畝農田轉租給成某用于龍蝦養殖,年租金每畝800元,租期五年,租金一年一付,于每年6月1日前支付當年租金,租賃期滿后成某若不再承包農田應恢復農田地貌原狀。陳某某因催要租金未果訴至法院,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于2019年8月21日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解除雙方簽訂的農田轉包協議,成某支付陳某某土地承包費及土地恢復原狀費用合計3萬元,并約定分兩期支付。
到了約定的支付日期,成某仍不支付,陳某遂于2019年11月1日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干警接案后,向成某寄送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被成某拒收。又采取多種措施查找其名下財產,并多次聯系成某,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后果,但成某仍以種種借口推托毫無悔意。鑒于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12月13日,法院依法對成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強制執行措施。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