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六安市霍邱發布12月13日發布一則案訊說,該縣一繼子與后媽爭遺產,司法公正定紛爭。
記者從該發布了解到,老戰與原配妻子育有兩子(均已成年),生前是霍邱縣某醫院的職工,分有福利房一套。2000年其原配妻子去世,老戰經人介紹與云某相識并登記結婚,婚后兩人在福利房內居住。2012年老戰去世,云某獨自一人在該房居住。2019年,該福利房參加房改,云某補交房改費6412.29元并作為被征收人與縣征收補償辦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共取得征收補償款201857.97元。后兩繼子與云某因征收補償款分配意見分歧較大發生沖突,一怒之下將云某起訴至霍邱縣人民法院,要求分割征收補償款。
承辦法官接收此案后多次聯系原被告雙方,聽取原告的訴訟請求及被告的答辯意見,組織雙方交換證據,歸納整理爭議焦點,為庭審有效開展做好充分準備。由于雙方爭議較大,庭前多次調解未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雙方訴爭的房屋征收補償款系被繼承人老戰生前作為醫院職工所享有的福利分房后經房改并征收補償而取得,雖房改在老戰去世之后,但其所在的醫院出具的證明中表示繳納的房改費是補交福利分房費用,因此被告所居住的房屋應視為老戰生前所取得的房改房,現因征收而取得的補償款應作為老戰的遺產,依法在各繼承人中分配,但被告墊付的房改費應予返還。房屋征收補償款201857.97元扣除補交房改費6412.29元及其他安置補償費歸被告所有外,余款184550.02元應在第一順序繼承人兩繼子與被告云某之間均等分配,即各分得61516.67元。
判決下達后,原被告雙方均服判,被告及時履行完畢,結束了原被告之間的恩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鐘華 霍邱法院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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