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2月12日,霍山縣人民法院官微發布消息說,12月11日,該院執行干警奔赴太平畈鄉,在某石斛基地,將價值68萬余元的石斛鮮苗移交給申請人某石斛科技公司。
記者從該官微了解到,申請人出售霍山石斛瓶苗給被執行人某生物科技公司,后被執行人累計拖欠申請人貨款及逾期違約金共計194萬余元。案件審理階段,雙方達成協議,約定今年6月底該生物科技公司支付全部欠款。被執行人履行部分貨款后,尚欠116萬余元欠款未付。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執行中,雙方再次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承諾于9月底前付清全部欠款,但逾期還剩68萬余元未支付。經查,被執行人名下有石斛鮮苗資產。法院遂查封被執行人的米斛石斛苗。因石斛市場價格難以確定,經雙方充分協商議價后進行網上拍賣。二拍流拍后,申請人同意以物抵債。
12月11日,為穩妥交付該批石斛苗,該院執行干警趕赴石斛基地,針對鮮苗標準、現場采收要求、稱重及對接簽收流程等事項向雙方當事人進行解釋說明。隨后雙方當事人共同到大棚內,對工人采收石斛鮮苗進行現場監督。因石斛數量較大,預計石斛全部采收需要兩三天時間完成。
周娟 霍山法院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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