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東至縣檢察院獲悉,日前,東至縣檢察院對東至縣首例利用網絡投資平臺詐騙的案件提起公訴。本案共41名被告人,詐騙金額高達1500余萬元,數額特別巨大。
被告人林某某于2017年在山西臨汾市成立公司,開發了具備控制盈虧功能的網絡詐騙平臺軟件“微點金”,后發展江某某、步某某的公司為平臺的一、二級代理商,形成上下聯動、分工明確、架構清晰的犯罪集團。三家公司雇傭業務員隱瞞姓名、性別和身份,包裝成“白富美”,使用欺詐性語言與網上異性聊天,以在朋友圈炫富、發送虛假盈利截圖等方式,獲取被害人信任,引誘被害人在該詐騙平臺投資,當被害人在平臺內購買“工藝金、紅酒、山茶油”商品漲跌時,該資金便進入林某某控制的賬戶,林某某虛構投資虧損的交易結果,從而非法占有被害人的投資款。
本案涉案人員眾多,案情復雜,為保證案件質效,東至縣檢察院派員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學習借鑒相關類案辦案經驗。移送審查起訴后,東至縣檢察院成立專案組,全面審閱案卷,核實案件事實和證據材料,分析研討案情和法律適用,并就證據要求退回公安機關進一步完善。在辦案過程中積極貫徹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經檢察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量刑標準后,依法向48名犯罪嫌疑人告知認罪認罰的權利和義務,詳細闡述了認罪認罰的具體規定和法律后果。40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認罰,退繳贓款200萬元,并在值班律師、辯護律師的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嚴格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犯罪情節輕微、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的7名從犯作出不起訴決定;對情節較重的41名主、從犯提請公訴,并在法定幅度內提出從寬量刑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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