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六安市霍山縣水務局向當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被執行人楊某罰款2萬元及加處罰款2萬元。
記者從法官處了解到,該案件審查后,霍山縣水務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該處罰決定書認定:楊某在東淠河雙山灣段河道內盜采河砂,其行為違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楊某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亦未繳納罰款。法院裁定準予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即對被執行人楊某強制執行罰款2萬元及加處罰款2萬元。
被執行人楊某收到罰款通知時面露難色,法官見狀便詢問其個人情況,得知楊某94年出生,家中父母離異,隨奶奶生活,家庭條件不好。得知該情況后,法官耐心向楊某說明盜采河砂行為的嚴重性,要正確積極的對待處罰,如不能及時繳清罰款便會移送執行局強制執行,后果嚴重。在法官一番悉心教育后,楊某心生悔意、幡然醒悟,向法官表明自己愿接受處罰并向申請執行人作出繳納罰款期限承諾。
汪祥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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