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12月9日從六安市公安局官網了解到,近日,舒城縣杭埠鎮一居民因心存僥幸,將多余的煙花爆竹存放在經營許可證載明的倉庫以外儲存,被公安機關和應急管理部門聯合查處。
12月3日,舒城縣公安局杭埠派出所民警與縣應急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在對轄區煙花爆竹聯合執法過程中,發現位于杭埠鎮杭南村某廢棄倉庫內非法儲存大量煙花爆竹,經現場清點,各類煙花爆竹共計16000余件。該倉庫系舒城縣某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股東倪某所有,不系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合法倉庫。時下臨近年底,煙花爆竹銷售即將迎來旺季,于是倪某心存僥幸,提前運輸了大量煙花爆竹囤積儲存,以便在元旦、春節期間銷售,牟取利益。后在民警的調查詢問下,違法嫌疑人倪某對其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12月5日,經舒城縣公安局裁決,對違法嫌疑人倪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的處罰。涉及現場扣押的煙花爆竹交由舒城縣應急管理部門處理。
徐勇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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