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12月7日從霍山縣人民政府發布了解到,霍山縣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動員大會12月4日召開,時間從2020年1月1日起,覆蓋的區域已劃定。
據悉,12月4日,霍山縣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動員大會召開。會議對該縣主城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該縣委副書記、縣長趙珞在會上指出,一年來,在全體居民、各相關單位的共同努力下,該縣城區限放煙花爆竹工作取得了預期成效。廣大群眾的安全意識和環保觀念顯著增強,限放區域內燃放行為得到有效規范,噪音擾民、空氣污染等問題得以根本遏制,違規燃放行為基本禁絕,移風易俗觀念逐步深入人心,限放工作為全面開展禁放工作提供了寶貴經驗。
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朱衛東主持會議。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王光軍宣讀了《霍山縣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該縣委常委、宣傳部長張潤之宣讀了《霍山縣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宣傳方案》,副縣長郝曉武宣讀了《霍山縣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該縣公安局、城管局、衡山鎮、經濟開發區、物業企業代表、業主委員會代表作表態發言。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南自六潛高速霍山縣出口沿高速連接線向西延伸至銅鑼寨路交口,西沿銅鑼寨路向北延伸至淠河西路-佛通路-與兒街路-白馬尖路,直至白馬尖路與外環路交口,北沿外環路向東延伸至105國道交口,東沿105國道向南延伸至六潛高速霍山縣出口,包括經濟開發區的蔡家大山安置點、陶家榜安置點和衡山鎮的紗帽尖安置點。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年任何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監督與管理:(一)違反本通告規定,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并處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并視情予以曝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部門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二)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的,由應急管理門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舉報和獎勵個人舉報并提供證據(如視頻、照片、證人證言)經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實行物質獎勵300元,并對舉報人身份信息進行嚴格保密。舉報電話:110。
霍山融媒 霍政發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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