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2月2日下午,滁州市瑯琊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鄭州某公司起訴滁州市政府、市城管局招投標行政訴訟案件,滁州市副市長陸峰代表市政府出庭應訴。現場十余名市城管局行政執法人員旁聽,在法庭上了一堂依法行政的現場教育課。
本案鄭州某公司因不服滁州市城管局作出的招投標投訴處理決定,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復議申請,經復議審理,滁州市政府作出了維持行政復議的決定。該公司不服,向瑯琊區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
庭審中,原、被告雙方圍繞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發表辯論意見,庭審程序規范,法庭秩序井然。整個庭審持續了近兩個小時,該案未當庭宣判。
據了解,2017年修正的行政訴訟法規定:“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托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積極出庭應訴,有利于引導群眾依法解決矛盾糾紛,在法治框架內有效解決行政爭議,達到促進社會和諧的目的。
張慧文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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