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天長法院消息,11月26日,天長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被告人于某等四人盜竊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于某伙同張某于2018年11月4日至2019年1月3日期間,駕駛摩托車在本地和江蘇省南京市六合區鄉鎮,采取翻墻入院、撬門栓等方法,瘋狂盜竊45起,共竊得家禽800多只,價值4.3萬元。由郭某用老年代步汽車拖運,賣給李某。
檢察機關認為,于某、張某、郭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應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李某明知于某等人所賣的家禽來路不明,仍多次以低價收購,應以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于某、李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屬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被告人的具體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并對案件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問題進行了法庭辯論,同時就定罪量刑的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等問題發表了意見。法庭將依據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擇期作出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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