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我家人已經從廠房里開始搬遷了,我真心悔過,能不能先把我放了?”11月9日,在被拘留4天后,先前不愿從被賣廠房里遷出的陳某在司法拘留的威懾下,主動服軟,向天長法院執行法官承諾盡快搬離,以求盡快得到釋放。
天長市某工藝玩具廠及其法定代表人周某以該廠房為抵押,向姚某借款60萬元,并在該市公證處辦理了公證債權文書。借款到期后,經多次催要,周某無力償還。無奈,姚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向周某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立即履行法律義務,但周某一直未履行。2019年4月,該院依法對抵押的廠房進行評估、網拍,最終被一買受人競得。在法院清空廠房過程中,陳某以周某欠錢為由,霸占部分廠房一直不愿搬離,2019年10月,該院張貼了責令限期搬離和清空房屋的公告,但陳某仍置若罔聞。11月5日,鑒于其拒不履行搬遷義務,多番說服教育無效后,該院依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
見法院動了真格,陳某立馬服軟,急忙聯系家人對霸占的廠房進行搬遷。當天,陳某與買受人達成限期搬離的協議。鑒于陳某能主動認識錯誤,并積極配合法院工作,經請示,法院決定對其提前解除拘留。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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