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蕪湖市市監局獲悉,近日,蕪湖市市場監管局出臺《蕪湖市連鎖銷售企業食品銷售許可實行審批承諾制工作方案》,推動連鎖銷售企業實施食品經營許可審批承諾,探索加快連鎖超市業發展新舉措。
承諾制度方案規定,凡是在蕪湖經營超級市場(超市)、便利店、專賣店、連鎖藥房的連鎖企業總部,只要符合已在蕪湖市跨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含開發區)建立6個及以上使用統一商號的連鎖門店(含直營、加盟)條件,并做到統一采購配送食品、統一銷售服務規范、統一質管控標準,且各門店銷售項目、流程布局和設備設施相同或相近,可以自愿向蕪湖市市場監管局提交審評申請,在通過審評并做出信用承諾后,其新設連鎖門店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時,監管部門直接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發證時間將最多縮短20個工作日。
據了解,該承諾制度是蕪湖市對于今年國務院提振消費措施中“加快連鎖便利店發展,推進“放管服”改革,探索進一步優化食品經營許可條件”的探索性舉措,對于促進有先進食品安全管理經驗的食品銷售連鎖單位發展,提升城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體水平以及蕪湖市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戰略都有著重要意義。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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