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28日,東至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加強東至縣城主城區道路交通管理,規范道路交通秩序,確保市民出行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研究,決定對東至縣城部分道路兩側已施劃停車位予以取消,嚴禁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將于11月1日開始執行。
據了解,此次取消停車路段范圍為東至縣城區建設路全段兩側(擊壤橋至城南瓦壟路口);東至縣城區堯北路兩側(五交化紅綠燈至車站段);東至縣城區環城北路北側(一中隊路段);東至縣城區環城南路部分路段(四中路口至環城西路口)兩側。另外除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及救護車、城管執法車等特種車輛以外,禁止其他車輛停放。實施禁停后,廣大車主應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交通秩序,將車輛有序停放到合規停車場所。
東至縣城主城區現正開展“智慧交通”改造工程,部分禁停路段已安裝車輛違停電子監控抓拍系統,違停后直接抓拍上傳;對未安裝電子監控抓拍系統的路段,該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將實行機動巡查管理,對違停車輛予以處罰或強制拖移。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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