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21日,男子汪某某駕駛電動車闖紅燈且阻礙交警執行職務被涇縣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六日處罰。
警方調查表明,當日11時30分,涇縣云嶺鎮男子汪某某駕駛電動車由南向北行駛,途經涇縣城區桃花潭路與交通路交口處違法闖紅燈。執勤交警發現后立即上前制止,可汪某某不但不聽勸阻,而且還對交警進行辱罵推搡并強行闖紅燈后駛離,阻礙交警依法執行職務。
案發后,涇縣公安局涇川派出立即展開調查,當日17時35分,汪某某再次在同一地點闖紅燈時,民警一舉將其抓獲。到案后,汪某某對其駕駛電動車闖紅燈并且阻礙交警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為維護法律的權威性,涇縣警方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六日處罰,并連夜送宣城市拘留所執行拘留。周亞麗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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