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20日晚,蕪湖交警三山大隊接到群眾報警稱,在三山區幸福花城附近有一輛小轎車將路邊的護欄等公共設施撞壞,駕駛人跑了。
接到報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趕赴事故現場,一輛灰色SUV橫在馬路中間,車頭幾乎被撞報廢,該路段十幾節隔離護欄被撞飛,人行道上的燈桿和警示樁均被撞損壞,而車上的人卻不見了。
民警在現場調查的過程中,有一中年女子來到事故現場,主動向民警表示車是她開的,因為自己技術不行,慌亂中操作失誤導致事故的發生。民警對突然冒出來這么一位“誠懇”的駕駛人深感懷疑。
民警隨后調閱監控發現,事故發生時間為23時19分,事發后車內出來的是一男子和一小孩,男子帶著小孩子離開了現場。當民警將視頻監控擺在該女子面前時,該女子不得不承認自己是幫弟弟頂包的。
隨即,該女子將其弟弟于某通知到事故現場。經檢測,司機于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43.4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民警在對于某進行調查時發現,于某于今年9月27日晚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途經三山區天成路口時被三山交警大隊民警查獲,目前,還正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期間。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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