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涇縣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消息:10月16日,涇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戴光紅。
2019年10月5日凌晨1時許,犯罪嫌疑人戴光紅在涇縣涇川鎮茶城邊一無名按摩店內,持刀脅迫被害人陳某某,索要錢財。陳某某因害怕遂通過支付寶掃碼轉賬人民幣2萬元到戴光紅支付寶賬戶中,戴光紅得款后逃離現場。10月8日,公安機關在涇縣某公司將戴光紅抓獲歸案。
犯罪嫌疑人戴光紅持兇器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之規定,涉嫌搶劫罪。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胡倩茹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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