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12日,黃山市文旅局發布了今年十一黃金周期間的旅游質監綜述。截至10月7日,黃山市共接收各渠道反映的各類旅游投訴55件,有效投訴51件,未發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十一”期間接到的有效投訴51件,其中湯口地區14件、市本級10件、歙縣7件、黟縣5件、黃山區5件、屯溪區3件、黃山風景區內3件、徽州區2件、休寧縣2件,已結案36件,為游客挽回直接經濟損失8879元。
對上述有效投訴分析可知,旅游景區仍為全市主要投訴對象;旅行社投訴比例有所上升,住宿設施投訴比例有所下降;餐飲、購物及其他類投訴偶發。
其中,對旅游景區投訴21件。對旅游景區的投訴,主要是門票的優惠政策執行問題;部分景區內聯票購買問題,如新安江山水畫廊、太平湖等景區門票及船票購買,游客存在疑義;景區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較差;景區內停車場收費問題。景區一方面在節假日前要重點強化售票人員的培訓,要求服務人員要熟練掌握門票優惠政策,做好耐心解答;另一方面要充分發布門票優惠政策信息,讓更多游客提前了解掌握。
對旅行社投訴12件。對旅行社的投訴主要是反映旅行社未達到約定服務標準(4起),旅游團費存在爭議(4起),誘導游客參團(1起),取消行程退款費用存在爭議(1起),購物退貨糾紛(1起),旅行社參團禮品未發放(1起)。旅行社的投訴,主要是旅行社與游客雙方退還差價爭議,旅行社約定服務標準履行不到位,十一期間游客眾多,酒店房間供不應求,旅行社為確保訂房成功而忽略了與游客約定的酒店標準,事后也未與游客進行溝通解釋,導致游客參團游玩時,發現事先約定的酒店標準與實際入住酒店存在差異而心生不滿、產生投訴,旅行社在重要節假日期間要強化與游客的溝通協調,在事先約定的服務標準存在差異時要及時向游客告知,與其溝通協調,做到相互理解,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對住宿設施投訴11件。對住宿設施的投訴主要是反映酒店設施不健全、停車收費及服務員態度問題。需要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監管,確保服務品質。
對餐飲、交通的投訴中,餐飲投訴1起,反映社會餐館收費不合理;交通投訴4起,均為停車收費引發糾紛。
接到對其他類的投訴1起是游客反映稽靈山游樂場娛樂設施存在安全隱患。還有對購物類投訴1件。
此外,十一期間共接受電話、網站咨詢315個,主要是咨詢旅游線路、景區門票優惠、景點開放情況、酒店住宿情況、高鐵班次和旅游企業相關信息等情況,均做妥善答復。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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