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14日,被執行人安徽某公司負責人來到六安市霍邱縣人民法院,在與執行法官一番溝通后,該公司負責人主動將?46145.62?元案款打入了法院標的款賬戶內。
2016年1月12日、3月10日,朱某、熊某與安徽某公司分別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朱某、熊某按約定向該公司交付了全部購房款,因該公司將房屋租給他人無法收回而未按約定時間向朱某、熊某交付房屋。雙方這起糾紛,經霍邱法院審理后依法作出判決,即安徽某公司支付朱某、熊某逾期交房違約金共計?44635.62?元。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立即向該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該公司負責人在接到法院的通知后,第一時間與執行法官取得了聯系,并表明會盡快履行義務,請求法院暫時不要采取相關執行措施。
原來,該公司負責人通過網上查詢了解到,如果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將會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里。考慮到一旦進入失信“黑名單”,將會給公司帶來巨大的影響,最終該公司決定要將事情妥善解決掉。
10月14日,該公司負責人將?44635.62?元款項及1510元執行費一次性打入了霍邱法院的賬戶內,至此,本案圓滿執行完畢。
劉帥?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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